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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大讲堂成都市青羊区文艺表演团体设立申请
2022-11-02 10:08  浏览:7
审批大讲堂成都市青羊区文艺表演团体设立申请


1.何谓文艺表演团体?


文艺表演团体是指具备《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第六条规定条件,从事文艺表演活动的单位;


2.文艺表演团体对人数有要求吗?


《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没有规定文艺表演团体人数。但是一个专业的演职人员的表演能力证明,只能对应一个经营范围,如声乐,舞蹈,马戏,朗诵,杂技,曲艺,戏剧,魔术,皮影,民间文艺,其他文艺表演活动。


3.文艺表演团体可以做什么?


根据《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第十三条,第十五条规定,文艺表演团体可以自行向文化行政部门申请具备演出活动,也可以参加组台演出,文艺表演团体成立满2年,举办过营业性演出,且2年内无违反《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规定的,还可以邀请外国或者港澳台地区文艺表演团体,个人参加自行举办的演出。


如何办理成都市青羊区文艺表演团体?


法规依据:


《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第六条,第七条,《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七条。


申请条件:


有与其业务相适应的专职演员和器材设备,固定办公地点,排演场地


颁发许可:


《营业性演出许可证》,有效期为2年


审批时限:


文艺表演团体设立为20个工作日


承诺办理时限:7个工作日


申请设立青羊区文艺表演团体需要以下材料:


1.文艺表演团体申请登记表


2.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寸照股东材料


4.演员的艺术表演能力证明


5.营业场所证明及租赁协议


6.演出器材设备设施的清单


成都市文艺表演团体核发登记注册范围:金牛区,武侯区,高新区,成华区,锦江区,温江区,郫都区,双流区,新都区,大邑县,蒲江县,金堂县,邛崃市,崇州市,简阳市,彭州市,都江堰市,天府新区,龙泉驿区,青白江区,高新西区,东部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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