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中办、国办印发《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行动方案》,这是继去年推出《关于构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的意见》《关于新时代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意见》后,党中央、国务院持续推进市场化改革的又一重要部署,将对推动高质量发展、构建新发展格局起到重要的支撑作用。
市场体系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和有效运转基础。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市场体系建设取得长足进展,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日益增强,市场发展环境持续改善。与此同时,一些束缚市场主体活力释放的体制机制障碍依然存在。
针对这些问题,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要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明确提出要实施高标准市场体系建设行动,对市场体系建设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此次中办、国办印发《行动方案》,是中央从发展改革全局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也是我国“十四五”时期深化推进关键领域改革、指导高标准市场体系建设的纲领性文件。
《行动方案》从制约市场体系发展最突出、群众反映最迫切、社会各界最关注、市场监管最薄弱的环节和领域入手,首次提出“通过5年左右的努力,基本建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制度完备、治理完善的高标准市场体系”,围绕基础制度、要素市场、环境质量、市场开放、市场监管等五个方面提出51条具体举措,以推动行动能落地、见成效。
高标准制度是市场体系有效运行的基础。《行动方案》提出完善平等保护产权的法律法规体系,健全产权执法司法保护制度,健全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全面落实“全国一张清单”管理模式,加强平台经济、共享经济等新业态领域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规制等行动。
深化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改革是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的重点和难点。针对要素市场发育不足、市场决定要素配置范围有限、要素流动存在体制机制障碍等短板,《行动方案》提出要推动经营性土地要素市场化配置,推动劳动力要素有序流动,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发展知识、技术和数据要素市场等行动,形成生产要素从低质低效领域向优质高效领域流动的机制,提高要素质量和配置效率。
提升市场环境和质量是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的重要任务。《行动方案》提出要完善质量管理政策措施,全面提升产品和服务质量,使产品和服务质量安全可靠,消费者可以自由选择、放心消费。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大幅降低消费者权益受侵害后的维权难度和维权成本,推动市场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引导平台企业健康发展,使各类市场主体获得感更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