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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请的时限:
自申请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作出许可决定。
五、行政审批地点:
市生态环境局
六、扩展资料:
不办理《辐射安全许可证》就使用射线装置,根据《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第五十二条规定,要进行处罚。
1、由县级以上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行为,限期改正。
2、逾期不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或者由原发证机关吊销许可证。
3、有所得的,没收所得;所得10万元以上的,并处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
4、没有所得或者所得不足10万元的,并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辐射安全许可证的有效期为5年。有效期届满,需要延续的,持证单位应当于许可证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原发证机关提出延续申请。原发证机关应当自受理延续申请之日起,在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前完成审查,符合条件的,予以延续;不符合条件的,书面通知申请单位并说明理由。
辐射安全许可证代办一、申请办理的流程:
申请:申请单位应按有关规定登陆“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申报系统”进行网上申报,并将所需资料提交市环保局接件大厅,受理人员核验申请材料,当场作出受理决定。
1、受理:接件大厅工作人员对申请单位的申请进行法定形式审查,予以受理,出具《受理回执》,具体情况分别作如下处理:
①申请事项依法不需要许可的,应即及时告知申请人不受理;
②申请事项不属于本局职权范围的,应当即时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并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机关申请;
③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告知申请人当场更正;
④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⑤申请事项属于本局职权范围,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本局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应当受理许可申请。 受理或者不予受理许可申请,应当出具加盖本局和注明日期的书面凭证。
1、审查:按照许可条件对申办材料进行实质审查,提出审查意见并作出审查结论。
2、决定:符合条件的,颁发《辐射安全许可证》或豁免审批意见;不符合条件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3、制证:准予许可的,制作《辐射安全许可证》;不予许可的,出具《不予许可决定书》
4、送达:办理结果:准予许可的,出具《辐射安全许可证》;不予许可的,出具《不予许可决定书》
《放射诊疗许可证》为什么需要定期校验?机构使用放射性同位素、射线装置进行临床医学诊断、和健康检查的活动前,需要办理《放射诊疗许可证》,并定期对《放射诊疗许可证》进行校验。放射诊疗许可证,是需要定期校验的。《放射诊疗许可证》为什么需要定期校验?
为什么需要定期校验?
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产生的射线对人体健康有害,要判断某放射诊疗设备及该场所是否可以继续开展放射诊疗工作,需要定期对该放射诊疗设备的性能及辐射工作场所进行检测。
与此同时,《放射诊疗许可证》没有有效期,如果没有按期校验,设备性能及工作场所环境无法保证,可能危害到工作人员及受检者的身体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