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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细干粉灭火装置简介
超细干粉灭火剂,在GA578-2005«超细干粉灭火剂»规定:BC 、ABC超细干粉灭火剂90%粒径小于等于20um.
当干粉灭火剂粒径小于临界粒径时,灭火剂粒子全部起灭活作用,干粉灭火效能大大提高,用量明显减少。将灭火剂粒径减少到5um,甚至0.5um时,灭火效能急剧上升,灭火效能是常规灭火剂能力几十倍,用量也仅为其百分之几。
应用场所
超细干粉灭火装置广泛应用于工厂、配电机房、电缆隧道、飞机库、档案/图书/博物馆、通讯基1站、微机房、船舶、地铁、地下隧道、办公室等场所(标准规定:不宜在人员密集场所使用)。
我们将不断进行科技及技术的,不断满足用户的需求,为消防技术的发展不懈努力,为振兴民族消防工业而奋斗。
我们坚持优异的产品和完善的服务,为每一位客户创造安全,快速,高有效,环保的消防环境。
与传统固定式气体灭火系统相比,具有以下优点:
灭火的有效性强。
超细干粉自火装置可以应用在配电室的配电柜中、电缆沟、电缆夹层、通讯机站等无人值守和传统手段不能解决的场所,能实现无源自发启动,能在着火初期将火灭掉,实现早期抑制,减少损失。如以电缆隧道、电缆夹层、电缆竖井内部环境一般空间比较狭小,或长度较长、高度较高,支架密布,条件复杂。在类似场所使许多有管网的灭火系统难以发挥作用,而该装置特别适用于类似的场所。
一、驱动气体应选用惰性气体,宜选用氮气;二氧化碳含水率不应大于0.015%(m/m),其它气体不得大于 0.006%(m/m);驱动压力不得大于干粉储存容器的工作压力1.2MP,否则易引发安全事故。
二、干粉灭火系统储存装置的布置应方便检查和维护,并宜避免阳光直射。其环境温度应为―20℃~50℃。
三、干粉灭火系统储存装置宜设在的储存装置间内。储存装置间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靠近防护区,出口应直接通向室外或疏散通道。
2、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
3、宜保持干燥和良好通风,并应设应急照明灯具。
四、当采取防湿、防冻、防火等措施后,局部应用灭火系统的储存装置可设置在固定的安全围栏内。